答:工业新增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以下7个:
(1)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 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3)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4)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体现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产品、工人加工场景等);
(6)提供发展改革委(或工信局)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7)租赁厂房生产的企业,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