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并报市委: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统计工作中心任务,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基层统计法治建设,提高我市统计法治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引领,扛起政治责任
(一)持续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今年以来,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相关单位和统计机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截至今年10月,全市各县(区)党委、政府累计学习37次,发改、工信、商务、统计等部门累计学习80次。统计局多次组织学习,2月14日,市局领导班子组织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4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两名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提交书面发言材料。6月8日,局党组组织传达长泰区统计违法案件情况通报,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夯实数据质量,更加精准开展“一月一核查”,分片挂钩领导要指导好基层,结合经济普查、统计开放日等做好宣传教育,倒逼打通最后一公里。6月26日,局党组再次传达学习《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我省部分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精神;8月11日,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学习传达《福建省统计条例》精神;9月11日,局党组传达学习全省统计法治会议精神;9月15日,召开全市法治工作培训班,会上进一步传达学习部分统计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强化全局全系统干部依法治统的意识,增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前瞻性,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统的能力素质和法治意识。
(二)扎实推进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国家、省统计局部署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造假重大行动部署。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同池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研究贯彻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同时精心指导、密切关注,随时掌握各县(区)、各专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将汇总情况报送省统计局。二是积极推动落实。4月,召开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县(区)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提高思想认识,讲究方法策略,注意舆论宣传,摸清摸实底数,切实做好专项治理行动各阶段的工作。5月,召开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分析会,对工业、能源等6个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下阶段的工作重点。8月,对16个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分管领导和统计机构负责人分别进行会谈,传达省局关于有责改数会议精神,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9月,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班,传达学习全国、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推动。局班子成员分片负责,深入各挂钩县(区)实地调研,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督导。三是聚焦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本地区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统计数据失实等情况,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了20474家企业(项目)数据质量自查自纠和2307家一套表单位入退库自查工作。认真检视统计数据质量,充分运用平台查询、现场核查等方式,做好数据核查工作,累计查询企业(项目)9920次,发现有误并修订1516次,现场核实企业(项目)791次,发现有误并修订72次。印发《关于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自查自纠工作的函》,对各级各部门文件清理检查工作进行再发动、再梳理,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行为。
二、强化监督机制,提升执法水平
(一)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制定《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并就落实措施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和如期完成。
(二)推进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水平,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从三方面积极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执法资格考试。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全市11个县(区)统计机构,对符合参考条件的人员进行严格筛选,对筛选合格的人员做到“应考尽考”,全市共有26人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二是积极建立并及时调整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漳州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的要求,对取得统计执法资格并能够胜任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筛选,建立和及时调整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储备全市统计执法后备力量,印发《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漳州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的通知》《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漳州市统计局执法骨干人才库的通知》两份文件。三是积极推进法制队伍的培训指导。对取得统计执法资格并从事统计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够顺利完成统计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并依法做出处理,形成规范的案卷文书,不断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全市7个骨干人才参加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
(三)开展“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按照《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前往四个县(区)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分别于5月、7月、9月和10月,与市纪委监委驻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协同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分别前往4个县(区)对工业、能源、限额以上批零住餐、服务业、建筑业、劳动工资、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等累计220家企业(项目)进行检查,严格按照“亮证”“询问”“制作检查笔录”等执法程序,共发现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问题线索19条,移交有关县(区)进行处理,切实发挥统计执法监督震慑作用。
(四)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办理省局移交的案件。今年以来,我局对省统计执法监督局检查个别县(区)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对多家企业开出处罚通知书,罚款金额近90万元,并对统计违法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每季度如实填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从记录情况看,全市尚未发现领导干部通过口头或电话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也没有通过QQ、微信、Email或其他形式干预统计工作。
(五)加强执法信息公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信用办推送统计违法信息,同时在漳州市统计局网站设置公示平台,公开公示违法处罚信息,截至6月底,2023年已经有多家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漳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福建漳州)网站进行公示。
(六)增强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我局标本兼治、查改结合,充分发挥身边案的警示教育作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通报案件处理情况。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和局党组会上通报个别县(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二是在局党组会组织传达学习《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我省部分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三是在全市法治工作培训班上开展警示教育,对部分地区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强调各级统计机构要深刻吸取教训,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止,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深入推进“惩、治、防”贯通协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
三、加强普法教育,提升统计素养
(一)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依托专业培训宣传法治。今年以来,多次在服务业、投资领域、农业、贸易等专业培训会上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二是重点县区开展专项培训。4月28日前往诏安县开展投资领域、工业、贸易和法治专题授课;8月25日,前往高新区进行法治工作培训;9月15日,全市召开法治工作培训班,对各县(区)业务骨干开展法制工作培训;9月份,分4次前往古雷开发区、平和、南靖和高新区开展法治专题授课;10月份前往云霄县委党校推行《统计法》进党校,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培训。三是党组中心组主动学习研讨。4月20日,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两名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四是联合各方开展统计宣传。5月24日,联合龙文区统计局到社区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活动。9月22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举办“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通过歌舞小品、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悬挂横幅标语、现场咨询服务等方式集中进行普法宣传。五是邀请专家指导授课。6月20日,邀请省统计执法监督局一级调研员熊恒全为全局干部职工做“严格统计法律法规,合力推进《监督意见》落地落实”的专题讲座。8月17日,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法学副教授庄建平作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专题讲座。11月21日,邀请闽南师大学法学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赵凌作题为《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专题讲座。六是组织《福建省统计条例》学习宣传。《福建省统计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局多次在局党组会和在全市法治工作培训班进行传达学习,强化全局全系统干部依法治统的意识,增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前瞻性,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七是开展法治专题讲座。8月8日,第八期新时代统计大讲堂开讲,法制分管领导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主题开展专题讲座。9月28日,在主题教育第一期专题读书班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会上,以《树立正确政绩观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为题开展专题辅导报告。
(二)实地核查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以专项治理行动中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认真开展法治宣传和专题业务培训。工业、能源、劳工专业等专业召集各县(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贸易专业召集各县(区)统计局分管领导开展业务研讨。此外,在各级线上审核的基础上,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强化实地核查,认真查摆问题,集中时间、力量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3月,市局领导带队到芗城区、龙海区、龙文区、高新区、南靖县对工业、投资、贸易、能源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对29家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实;4-5月,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前往诏安县、东山县、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开展工业、投资、贸易专业调研核查工作,对台商投资区、常山开发区、漳州高新区等统计力量相对薄弱的地区进行劳动工资调研指导;市局各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芗城区、龙文区、台商投资区对劳工、研发投入等12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5月,工业、能源专业分两批次抽取平和县、台商投资区共40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督促企业及时做好问题整改;10月,贸易专业前往云霄县、东山县开展贸易统计数据核查工作,集中送审30家企业,其中现场核查14家。
(三)积极落实统计法进党校。积极推动建立统计法纳入市县两级党校培训必修课长效机制,市、县两级党校主体学习班均将统计法纳入必学课程,今年市、县两级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授课19次。3月、8月分别为市委党校第75期正科班、高新区党校第2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学员授课;10月为云霄县委党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全市广大干部政治站位、统计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建立健全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一)建立源头治理机制。督促各专业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加强数据采集、审核、查询、评估、认定全流程管理。加大对下一级统计数据的质量管控力度,强化对月度、季度基础数据审核和总量数据的审核评估,经常下基层进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数据易受干预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认真落实上级查询,准确说明异常原因,力争在数据生产环节全面解决问题。在此基础上,加强对规模、行业、区域等结构的把握,增强不同数据间的协调性、匹配性,力争全市数据不出现结构性、趋势性偏差。
(二)建立会商协调机制。持续推动领导干部包片挂钩制度,在提升数据质量、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落实和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上挂真钩实钩铁钩,及时解决挂钩县区统计工作困难和问题。持续深化“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一月一培训、一月一检查、一月一分析”,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分析,有针对性地组织统计业务骨干对基层统计人员及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培训,培育一批对党忠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服务到位的高素质专业基层统计人员。依法指导企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有序开展部分“四上”企业试点工作。同时,强化部门指导,完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严格依法审批和评估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督促指导各部门加强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
(三)建立流程管控机制。认真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高质量纳统工作的通知》文件,依托市、县、乡、村纳统数据共享交换信息化平台,建立“政府领导、统计指导、部门主抓、镇街主办、村居摸排”的企业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实时跟踪监测、培育指导“种子”和“准四上”企业,确保达规企业应统尽统、统必合法、统必合规。
(四)建立贯通协同机制。积极统筹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合力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建立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严格按照程序规范高效移送专项治理期间查处的案件情况和对统计违法案件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建议,主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准确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协商,落实干部考核任免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加强统计监督成果的运用。
(五)启动约谈警醒机制。根据日常检查调研、企业数据核查、报表查询标记、企业修改痕迹、新增企业审核通过率等数据质量情况,对综合排名后五名的县(区)统计局长进行集中约谈警醒,集中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现场点评通报数据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出需要加强和努力方向,受约谈的县(区)统计局长对强化统计数据质量作表态发言,并明确整改方向,进一步增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防范统计造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但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同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目标相比,同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期望相比,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统计进程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统计法治未深入人心
少数地方和企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不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现象时有存在;虽然经过多年努力,《统计法》等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但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总体程度不高,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配合还不够积极主动。
二、统计执法力量不平衡
全市各级统计执法力量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区)统计局统计执法人员力量不足,县级统计机构基本没有专职统计执法人员,执法力量区域差异明显。
三、统计基层基础薄弱
基层统计人员不足,特别是在乡镇大多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多是兼职人员,甚至临时负责。许多企业中负责统计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对业务不熟,影响了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营造全社会的从严治统依法统计氛围
继续抓好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文件精神传达到位,开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学习贯彻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中央有关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家、省统计局的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二、提升统计普法宣传效果
进一步推进统计“八五”普法宣传,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案明责,提高社会各界的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计执法力量建设
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市级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充分调动基层执法骨干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四、加强统计监督检查
保持高压态势落实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责任制和问责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约谈、通报、告诫、曝光等措施,增强统计监督检查威慑力。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切实增强执法效能。
漳州市统计局
2023年11月22日
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 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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