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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漳经普办〔2023〕15号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局,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闽经普办〔2023〕2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23〕6号)精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部门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闽经普办〔2023〕2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23〕6号)精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为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制定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普查工作,按照相关职责发文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普查工作,督促、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做好宣传动员、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参与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落实部门行业管理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抓数据质量”要求,研究解决本行业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挥行业优势,开展针对性强的普查宣传,掌握行业单位名录,协力推进普查单位清查,依法依规指导普查对象开展普查登记。

根据普查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会同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制定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部署宣传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市级新闻媒体对普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普查公益宣传;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普查宣传工作等。

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等事项,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城乡社区网格员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工作。

市委编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登记的各类单位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和反馈查找信息;参与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

市委网信办:负责组织网络媒体开展有关宣传,扩大传播效果;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普查网络宣传工作。

市委军民融合办: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军工保密单位和分支机构名录资料;协助开展本部门管理的军工保密单位普查工作,协助制定有关军工保密单位的普查报表填报原则和报送方式。

市发改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数据处理能力建设方面的事项;配合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调查有关方面的事项。

市统计局:承担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负责组织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普查的各项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涉及教育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单位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负责提供全市教育单位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科技局:负责协调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经认定的全市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型产业集群、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工业企业和软件企业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工业企业和软件企业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其他有关业务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民族宗教局: 负责协调涉及宗教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宗教团体和宗教工作机构等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公安局:负责和协调经济普查有关活动安全保障及突发事件的处置。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涉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其他有关业务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和反馈查找信息;参与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

市司法局:负责协调涉及司法行政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单位做好普查工作;负责提供全市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禁毒劳教等单位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其他有关业务资料;检查和督促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财政部门落实普查经费。

市人社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会保险信息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职业培训机构、缴纳保险的企业法人单位、企业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用电子地图数据方面的事项,提供漳州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和相关技术服务;协助开展普查区划分与绘图

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做好本部门涉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建筑业、房地产业单位做好普查工作;负责提供全市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涉及交通运输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单位做好普查工作;负责提供全市道路、水运交通企业、城市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等的名录资料,提供货运运输等个体经营户名录,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水利局:配合做好本部门涉及水利管理业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本系统掌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示范家庭农场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涉及商务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商务系统单位做好普查工作;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从事拍卖、展览和服务外包等活动的单位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文旅局:负责协调涉及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做好普查工作;配合做好本部门涉及文化和娱乐行业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全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主办或实行行业管理的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美术馆、博物馆、旅行社、A 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卫健委:负责协调涉及卫生健康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做好普查工作;配合做好本部门涉及卫生健康行业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国资委:负责协调涉及国资监管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国资监管系统单位做好普查工作;负责提供全市国资监管系统企业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调查方面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包括个体经营户)的行政登记资料和年报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和反馈查找信息;参与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

市广电局:负责协调涉及广电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广电系统单位做好普查工作;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工作;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体育局:负责协调涉及体育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体育系统单位做好普查工作;配合做好本部门涉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调查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全市体育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医保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医疗保险信息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金融监管局:负责协调本部门监管的金融行业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本部门监管的金融行业单位做好普查工作;负责提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数字办:负责协调涉及公共数据汇聚共享等方面的事项。

市监狱管理局:负责协调涉及监狱管理系统单位调查方面的事项,动员和组织指导监狱管理系统单位做好普查工作;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药监局:负责提供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国家安全局: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工作,提供经济普查所需要的各类单位名录及相关业务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实施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普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工作,提供经济普查所需要的各类单位名录及相关业务数据。

漳州海关、东山海关、古雷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管辖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工作。

市税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纳税信息方面的事项;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行政登记资料,同时提供有关营业收入和纳税情况等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查找单位和反馈查找信息;参与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提供全市范围内基础电信运营单位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配合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做好经济普查公益短信宣传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做好本部门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调查方面的事项;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市烟草专卖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各类法人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名录资料,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其掌握的相关资料;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相关普查数据审核。

国家统计局漳州调查队:负责组织全市国家调查队系统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经济普查有关工作。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保险业普查工作,协同人民银行开展货币金融服务和其他金融业普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工作,提供经济普查所需要的各类单位名录及相关业务数据。

漳州车务段:负责组织实施铁路运输业普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工作,提供经济普查所需要的各类单位名录及相关业务数据。

    武警漳州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普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工作。







 

    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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