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督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准备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监察局、效能办、档案局、保密局等单位,对各单位《条例》施行准备情况进行督查,以保障《条例》2008年3月1日起试运行,5月1日起正式施行。督查情况将予以通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08年元月下旬;
二、督查方式:听取汇报、现场检查;
三、督查重点内容:
1、组织学习《条例》情况;
2、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情况;
3、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4、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情况;
5、建立依申请工作制度情况;
6、公文签发单改版情况。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