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统计局
节能降碳成效显 绿色发展谱新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漳州节能低碳发展成就
2024-09-30 16:41 来源:漳州市统计局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漳州围绕绿色发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不断深化改革,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持续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能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落实“双碳”目标,扎实做好节能降碳工作,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在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上接续努力,在加快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砥砺前行,当好美丽福建建设先锋市,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宏伟蓝图添彩添色。

    一、能源生产供应能力不断提升,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一次能源产量快速增长。从一次能源生产看,2023年全市一次能源生产量为194.81万吨标准煤,比2005年增长3倍,年均增长8%。受全市“十三五”期间总体雨水稀少影响,水力发电量减少,全市一次电力产量总体呈现逐步下降趋势,一次电力产量2021年比巅峰期的2016年减少约37.8亿千瓦时。随着“十四五”核电、风电等一次能源的大力发展,漳州市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次能源产量2023年比2010年增长36.1%。

    (二)电力生产结构不断优化。从主要能源产品--电力来源看,能源生产结构不断优化,火电占发电量的比重由2005年的93.6%下降至2023年的83.8%。规模工业清洁电力产量2023年达到16.68亿千瓦时。清洁能源发展迅猛,“十三五”清洁能源装机和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均由 2015年的 21.9%提升至2020年27.3%,提升 5.4 个百分点,均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十三五”期间,漳州光伏发电从无到有,稳步推进。

    (三)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2018年3月,《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出台。方案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2019年1月,《漳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方案提出,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2021年3月,《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指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进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2022年《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海上风电,要建设国际一流海上风电产业基地。《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漳州市将围绕“核、储、风、氢、光”五大能源,努力探索“核光风储氢一体化”发展路径。2018年,云霄县人民政府与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云霄抽水蓄能项目厂址保护合作协议。该项目是国家“十三五”抽水蓄能电站重点开工项目。2020年9月,中共漳州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召开。会上提出,加快发展新能源产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2020年9月,漳州市与三峡集团、明阳智慧能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漳州布局10MW以上深远海大功率风电机组、漂浮式基础、百米大叶片、海水制氢等产业,填补了省内海上风电产业链空白。2020年11月,四个海洋装备制造产业项目正式签约。大唐集团将建设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金风科技拟在漳布局区域销售总部及海上风电装备出口基地项目,东方集团将打造集海上风电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全产业链,太阳电缆将建设陆地电缆及海底电缆项目。2021年1月,漳州市与华能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华能集团计划在漳州投资1000亿元,引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入驻全市,建设漳州外海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能源基地和古雷开发区综合能源基地等。漳州核电1-2#机组开工建设、云霄抽蓄“两路两洞”已完工,华安抽水蓄能电站列入《国家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开工建设站点,闽南海上风电基地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十四五”发展规划,龙海、漳浦等8个县(区)列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四)电网建设快速推进。2012年以来,漳州电网建设快速发展。以2013年220千伏银塘变电站建设投运为标志,漳州电网进入了智能化时代,为漳州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主干电网方面,纳入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 —2020 年)》的闽粤联网工程已于 2020年12 获得核准并于 2021年4月开工建设,项目投产后,福建省和广东省两个省级电网将实现互联互通。福建北电南送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项目已获省发改委核准,并规划 2024年建成投产。漳州核电一期送出线路工程 2020 年已获核准。“十三五”,漳州累计完成电网投资80.41亿元,投运104项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及以上线路长度、变电容量分别增长38.69%、46.45%。

    (五)能源战略物资储备能力明显增强。战略能源物资保障能力得到提升,为实施“双循环”战略打好坚实基础。天然气方面,“十三五”期间,漳州 LNG 接收站项目2018年9月开工建设,年接收能力达300万吨;福建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漳州—龙岩段、漳州—诏安段相继完工,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漳州联络线于2019 年底建成,中海油海西管网工程和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实现联通,漳州市双气源、双管线的供气格局已初步形成,海气和陆气相互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石油加工方面,漳州古雷炼化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已于2021年8月份建成投产;古雷大型石油储备中石化原油商储项目在建预计年内建成、福建古雷地下水封洞库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二、节能降耗成效明显,能源结构逐步优化

    (一)能耗强度不断下降。能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增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漳州市全面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积极实施节能降耗技术改造,严格贯彻落后产能淘汰制度。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各项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能耗增量得到有效控制。2023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累计下降14.7%。大力改进企业工艺技术,更新改造用能设备,总体上单位产品能耗明显降低。2023年与2010年比,在统计的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重点耗能工业企业主要产品能耗中,机制纸及纸板综合能耗下降18.5%,电厂火力发电标准煤耗下降1.7%。

    (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优化。能源消费品种由煤炭为绝对主导向清洁化、低碳化逐步转型。全市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全市能源品种消费结构更趋优化,电力等相对清洁能源比重有所提高,煤炭终端消费占比下降。煤炭占比下降。煤炭占能耗总量的比重2023年比2005年下降19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占比2023年比2005年提高1.7个百分点。规模工业终端用煤量占比下降,2023年规模工业企业原煤终端消费量118万吨标准煤,占原煤消费总量的8.9%,占比比2010年降低1.8个百分点。电力占能耗总量比重提升4.7个百分点。能源加工转换效率稳步提升。规模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效率2023年比2005年提升25个百分点。煤电机组加强节能改造,发电煤耗不断下降。2017年,漳州市内唯一运行的大型燃煤火电项目—后石火电厂 7 台机组全面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全部机组实现改造目标。

    (三)工业企业节能成效显著。“双碳”理念融入工业经济发展中。工业企业持续引入新工艺、新技术,大力开展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致力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生态工厂。漳州松霖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出智慧能效平台24小时密切监测着企业能耗,目的是精准用电、节能减排。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断推进工艺和生产线改造,开发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作为重点用能企业,立达信还将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融入到企业发展中,在厂房屋顶建设连片光伏设施,推动企业节能降耗。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废纸经过碎浆、筛选、网部、烘干、卷曲等工序后形成最终产品。为达到节能降耗目的,公司引进6条先进制浆造纸生产线,加强废纸回收加工环节的分级、分值、分类管理,提高废纸加工产品质量。每回收100万吨废纸,可再造80万吨新纸,节约木材300万立方米,节约碱30万吨,形成循环生产模式。华阳电业有限公司持续技改,助力减排降碳。大功率高压电机变频改造项目,2021年节省标煤1.96万吨。

    (四)交通领域高效推进节能减排。为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市持续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出台了《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置换实施方案》,促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发展。2017—2020年期间,全面完善各项新能源公交车的配套设施,并将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纳入政府效能考核以及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考核范围,确保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改善环境、节约能源等方面的作用。高效能推进节能减排治理,一是鼓励企业对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更新换代。2023年淘汰国三车辆423辆,更新国六车辆670辆以上;二是走访运输企业,引导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新增、更新新能源出租车686辆,全市1309部公交车辆中新能源占1072部;三是确保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汽车维修整改率100%,且复检合格,形成闭环管理,期间共治理维护尾气超标车辆近31055辆次。

    (五)建筑行业向“绿”而行。建筑业是碳排放量最高的行业之一,实现从排碳耗能大户向低碳节能转型,为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能,这是城市守护好绿水青山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答题。近年来,漳州市不断推动建筑业向“绿”而行。2022年,漳州市共有2520项工程通过施工图数字化审查,其中绿色建筑项目608项,绿色建筑面积达2358.4万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高达97.87%。公共建筑是民生福祉的服务“基站”,但也消耗着大量的能源与资源,其能耗和碳排放总量大、增长快,单位面积强度可达到住宅的两倍。为此,漳州建设了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可以显示漳州市大型公建的能耗情况,包括耗水、耗电、耗气以及碳排放等实时数据。通过楼盘之间、城市之间的能耗对比,可以积累绿色建筑的经验,及时为能耗大户“治病”,对绿色建筑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积极落实“双碳”目标,绿色低碳稳步发展

    (一)推进工业节能低碳改造。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制定《漳州市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实施计划》,打造全市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示范标杆,优先培育在机械、电子信息、食品、轻工、钢铁、化工、造纸等行业中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纳入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单位,推动全行业、全产业绿色发展。出台《漳州市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实施计划》,支持省级龙头企业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十三五”以来实施市级重点技改项目602个,40个项目列入省级工业战略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拥有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7家、省级重点用能权交易试点企业14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5家、国地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6家,国家、省级绿色工厂20家、绿色园区2个、绿色产品16款。“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落实兑现各项节能和循环经济政策奖励资金3500万元,支持绿色制造、节能改造、节能示范、循环经济等项目共计89个,节约标准煤超6.9万吨。实现行业能效稳步提升,促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

    (二)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坚持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为重要抓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进一步提高能耗、环保等准入门槛,推动产业转型绿色发展。全市钢铁、玻璃、化工、造纸等行业大力实施余热回收利用、热电联产节能重点工程,深入挖掘节能潜力,能源回收利用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全市规模工业企业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回收利用量48.05亿立方米,余热余压回收利用36.22万百万千焦,氢气回收3.31亿立方米。能源回收利用量比2010年净增87.44万吨标准煤。

    (三)积极落实“双碳”目标。稳步推进“双碳”工作,深入实施蓝碳司法保护示范、海洋增汇减排、蓝碳技术发展、区域合作交流、蓝碳文化宣教等五大行动,积极探索气候投融资试点,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双碳”领域,推动全国首个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研究中心落户漳州。探路零碳产业园建设。“双碳”目标下,高碳排工业园区的低碳转型迫在眉睫。为此,漳州市龙海区围绕两大核心能源,依托华阳电厂的热能源和LNG接收站的冷能源,在全省率先试水零碳产业园建设,打造全国仅有的同时具备冷、热能源的产业园,推动工业生产低碳化转型。2022年,龙海编制了《漳州市“零碳”产业园发展规划及开发策划》,与此同时,围绕这一目标展开了紧锣密鼓的招商。项目涵盖零碳冷能产业园、深海装备养殖、冷能梯次利用、冷链仓储、食品加工及总部等多个产业领域。

    (四)循环经济发展成绩突出。加强政策引导,政府陆续出台《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14 家企业列入福建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 漳州金峰开发区入选国家级第二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也是福建省首家入选基地;福建陆海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为福建省唯一列入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的企业。

    (五)绿色发展成效凸显。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在省统计局、发改委、环保厅首次通报的2016年度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绿色发展情况中,九地市绿色发展6个分类指数全市有4个居全省前三,其中资源利用、环境治理、增长质量、绿色生活指数分别居全省第2、第2、第3、第1位。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向二、三产业驱动发力转变。三次产业结构从2015年的11.5:52.6:35.9调整优化为2023年的10.5:47.0:42.5,三产比重提升较大,经济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2023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5728.43亿元,增长5.9%,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7.80亿元、增长19.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30亿元、增长11.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5.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2%,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1%、7.7%。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幅提升,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节水城市、中国钟表名城、中国食品名城、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城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称号。长泰区、龙文区和华安县分别入选2022年度福建省城市发展“十优”区、经济发展“十佳”县。

    (六)生态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由“绿青”向“富美”转化,积极探索生态与城建、产业、旅游、民生、防灾减灾、历史文化等相融合的“生态+”发展模式,赢得广泛认可。积极融入福建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东山县荣获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首批40个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即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华安县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在重要生态空间立法管控、建立环境与资源价值等同的补偿机制、优化专门化审判机制、东山海洋生态保护、长泰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一批有借鉴复制意义的改革举措和创新经验。率先开展“林业地票”试点,南靖县发放全国首张林业地票、完成全国首单农田碳汇试点项目交易,华安县入选全国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建立环境与资源价值等同补偿机制、优化专门化审判机制方面;东山县在海洋生态保护,长泰区在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形成一批有借鉴复制意义的改革举措和创新经验。大力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改革,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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