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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8:33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由漳州市统计局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在漳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j.zhangzhou.gov.cn上公布。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漳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5号(原市委党校大院11号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24821

    电子邮箱:zztjw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漳州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政府信息服务。着重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推进“五公开”,着力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2023年,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图书馆档案局供查阅等形式公开统计信息,通过漳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9条,其中工作动态273 条、统计信息106条;二是多渠道发布统计数据。我局信息发布渠道在门户网站基础上,通过“漳州统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63条,关注人数5100人,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提升服务水平;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年开展3期民意征集、3期网上调查、1期政务访谈,智能知识库达到160多条问答,维护专题专栏7个,根据工作需要新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精神”、“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专栏。

    (二)依法依规公开,持续发布政务信息

    一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累计受理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每件均依法依规按时给予答复,其中“予以公开”的7件,“部分公开”的2件,“无法提供”的1件,无法提供的原因是非本部门掌握的数据;二是继续做好权力运行公示。公开了权责清单、处罚强制信息、漳州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内容;三是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22年度漳州市统计局(汇总)部门决算2023年度漳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汇总)等文件。

    (三)健全组织机构,严格规范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从收集到发布全流程,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为成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综合科主导,其他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收集、会签、上传,综合科负责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收集上传,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数据发布按照国家、省、市的先后顺序,逐个发布,一般每月下旬发布,季度数据也按照先后顺序,在季后第一月月底前发布。

    (四)优化新媒体,逐步完善平台建设

    有序推进网站平台建设,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围绕民众关注热点,我局吸收优秀网站建设经验,对桌面端网站页面进行了改版和优化、“漳州统计”微信公众号栏目进行归类、整合和优化改进,实现网站信息快更新、易查询。2023年,我局桌面端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到1254047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到件数 通知收取份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四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

    下步打算:

    (一)坚持学习,提高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能力,做到考核指标全面掌握、考核要求坚决执行。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同时注重学习借鉴市政府及其他市直单位在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我局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以及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质量。

    (二)夯实责任,保障落实。统筹安排好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相关制度,强化日常更新维护,保证责任落实到人。根据《2023年度市直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要求,提前谋划2024年度局信息宣传工作要点、拟定全年信息宣传工作计划,将工作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宣传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三)丰富内容,提升质量。进一步拓展信息来源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在保质保量的同时不断提升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实践讲好统计故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扩大传播面和影响面。

    (四)公开意识,逐步提高。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对本局制作的正式文件均能按要求公开,但对于非正式文件类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业务科室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加大正式发文以外的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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