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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漳州市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2: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漳州市统计局逐项对照《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国办发〔2020〕17号)文件精神,认真编制了本篇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在漳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j.zhangzhou.gov.cn上公布。其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联系地址:漳州市胜利西路118号政府大院2号楼;电话:2024821,传真:2024821,邮编:363000,电子邮箱:zztjw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遵循《条例》《办法》等规定,加快推进政务“五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实效。详见如下:

(一)着力做好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图书馆档案局供查阅等形式公开统计信息,通过漳州市统计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1条,其中工作动态329条、 统计信息134条、专题专栏69条、通知公告34条、政策解读18条、权力运行9条、政策文件6条、人事信息4条、网上调查4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资金2条、民意征集2条;报送图书馆、档案局供查阅各163份,报送率28.5%。

(二)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4条,其中当面申请65件、网络申请39件;已答复104条,其中“同意公开”102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原因:部分内容非本部门掌握),“不公开”1件(原因:非本部门掌握)。

(三)严格规范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根据岗位变动情况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局主要领导重新分解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综合科、计算站主导,其他科室认真配合,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收集、会签、上传,综合科负责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收集上传,计算站负责信息发布,一般月后15日发布月度、季后20日发布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四)逐步完善平台建设

为让公众获取统计信息更便捷,统计服务社会体现更充分,我局吸收优秀网站建设经验,对桌面端和移动端门户网站和《漳州统计》微信公众号栏目进行优化改进,实现网站信息快更新、易查询,2020年桌面端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达到1919541次,其中政务信息公开访问量139014次。

(五)再度强化监督保障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优化信息公开程序,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的事前监督、事中跟踪、事后反馈,确保政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六)其他方面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 2020年度继续做好权力运行公示,共公开了漳州市统计局2020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漳州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漳州市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9项内容。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9年漳州市统计局(汇总)决算说明、2020年度漳州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实时监测“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7127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4  0  0  0  1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2  0  0 0  10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104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新修订的《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践需进一步完善。

二是政务网站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栏设置还需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信息员业务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员接受培训力度不足,在公开意识、工作程序等方面存在不成熟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绩效考核。完善主动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生效,切实达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目的。

二是强化网站建设。根据最新修订的《条例》,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好网站各栏目,梳理各类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是强化培训提升。安排信息员参加上级或相关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和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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