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人普办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漳州市人普办为切实做好我市部门行政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于9月1日下发了《漳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部门行政资料收集整理的通知》(漳人普办〔2020〕24号)。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地人普办要积极主动获取公安、民政、卫健委等部门行政资料清单并进行收集整理,特别是可依据(闽人普办〔2020〕27号)与公安部门协调获取行政资料电子清单,并在9月15日前完成收集任务,在9月23日前将资料分解到各普查区和每个普查小区。
同时还着重强调人口普查的保密原则,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做好部门行政有关资料的管理,普查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规范使用有关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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