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您了解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吗?”的征集结果反馈
2020-01-07~2020-04-30 状态:征集结束
《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是为了推动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而制定的法规。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核算主体、改革核算方法、改革工作机制等主要改革内容,规定了统一核算的资料来源、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数据修订与公布的基本步骤等。国家统计局利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从2019年开始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总值核算由原来的省级统计机构核算,改革为国家统计局和省级统计机构共同开展的统一核算,确保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基本衔接,以此改变长期以来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据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存在不小差距的现状,以便更有利于各地正确把握当地经济形势。